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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南综执(万)罚字〔 2020〕15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州万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完善用地手续在万顷沙镇十四涌水产市场的土地上搭棚,根据广东省地质测绘院现场勘测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穗南测备[2020]401800137-37号)显示,涉及面积3143.56平方米(折合4.715亩),没有用地手续。经测量,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3143.56平方米(折合4.715亩);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3143.56平方米(折合4.715亩),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以上事实有 《询问笔录》、《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穗南测备[2020]401800137-37号)、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按照建设用地9元/平方米的标准并处罚款,罚款计算如下:3143.56×9=28292.0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1
    决定机关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