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舟岱卫职当罚【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对开展的二氧化硫、乙酸乙酯、环己酮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备案,违反了《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7
    决定机关 岱山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