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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食药工质案处字[2018]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8
    决定机关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曾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