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红卫医罚字【2017】第00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红河博爱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行政处罚内容 | 红河博爱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6 |
决定机关 |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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