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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闽厦一高交执(2018)罚字第23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路路政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5
    决定机关 省交通执法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一中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