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闽厦一高交执(2018)罚字第238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路路政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25 |
决定机关 | 省交通执法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一中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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