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化传媒摄影拍照支架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721817183.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7599297U 公开(公告)日 2018-07-10
申请公布号 CN207599297U 申请公布日 2018-07-10
分类号 F16M11/32;F16M11/04 分类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发明人 张奎亮 申请(专利权)人 连云港逆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连云港逆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222200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3号楼506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文化传媒摄影拍照支架,包括托板与螺旋接口,所述托板的上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固定螺丝,所述托板的外表面一侧活动安装有一号调节旋钮,所述托板的底端外表面活动安装有滚珠,所述滚珠的底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支座,所述支座的外表面一侧活动安装有二号调节旋钮,所述支座的底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支杆,所述支杆的底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收缩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摄影拍照支架,设有助动轮、刻度尺与锥形杆,能够方便使用者在拍照的过程中移动该支架,并能根据情况准确的调整该支架的使用高度,在松软的土地上使用时还能将该支架更加稳定的放置在地面,带来更好的使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