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化传媒摄影拍照支架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721817183.1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5992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10 |
申请公布号 | CN207599297U | 申请公布日 | 2018-07-10 |
分类号 | F16M11/32;F16M11/04 | 分类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发明人 | 张奎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连云港逆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连云港逆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地址 | 222200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3号楼506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文化传媒摄影拍照支架,包括托板与螺旋接口,所述托板的上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固定螺丝,所述托板的外表面一侧活动安装有一号调节旋钮,所述托板的底端外表面活动安装有滚珠,所述滚珠的底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支座,所述支座的外表面一侧活动安装有二号调节旋钮,所述支座的底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支杆,所述支杆的底端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收缩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摄影拍照支架,设有助动轮、刻度尺与锥形杆,能够方便使用者在拍照的过程中移动该支架,并能根据情况准确的调整该支架的使用高度,在松软的土地上使用时还能将该支架更加稳定的放置在地面,带来更好的使用前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