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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京市监案字[2019]第0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豇豆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33.4元,处以罚款20000元,合计罚没款20133.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5
    决定机关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