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保涞水环罚字﹝2021﹞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
    行政处罚内容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3
    决定机关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