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徐自然资规罚字﹝2022﹞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1.未申请验线开工建设涉及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1号教学综合楼、2号教学综合楼、3号教学综合楼(含报告厅)、风雨操场、卫生间、传达室、连廊、地下室共10栋建筑,每栋处5000元罚款,罚款金额合计伍万元整(50000元)。2.未申请验基础继续建设涉及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1号教学综合楼、2号教学综合楼、3号教学综合楼(含报告厅)、风雨操场、卫生间、传达室、连廊共9栋建筑,每栋处5000元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以上罚款金额总计玖万伍仟元整9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0 |
决定机关 |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毛孝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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