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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坂罚字〔202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产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84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3196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7
    决定机关 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