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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综执罚决〔2019〕015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限期15日内拆除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鸿盛铭邸西侧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临时用房。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9
    决定机关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