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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三罚[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的行为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