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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通)食药监械罚〔2018〕0704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6版》第27条第2款第4项
    行政处罚内容 1、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30
    决定机关 通州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