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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葫自资罚字[2020] 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对葫芦岛首创龙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规划审批,违法建设首创龙湾二期工程进行经济处罚,并限期补办手续,罚款(金额4042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3
    决定机关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