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宁市监东罚〔202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天津市晓顺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脱脂棉球(普通脱脂棉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经检验不合格的一类医疗器械脱脂棉球(普通脱脂棉型)14包(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福尔康医用卫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规格:0.5g/颗;产品包装:25g/包;生产批号:20190418;有效期至2024041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31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