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姜堰交道罚字[2021]000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车辆不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07月02日13时46分,镇江民通客运旅游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丁力驾驶苏L20171(黄)中型普通客车在姜堰区汽车总站红绿灯路口西200米处,经调查该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当事人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修改)第31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修改)第68条第3项、《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06 |
决定机关 | 泰州市姜堰区运输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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