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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卫医罚【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凯旋路门诊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器械(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2.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浙江省丽水市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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