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江卫放罚[2017]20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杭州有限公司凯旋路门诊部违反放射诊疗许可管理规定等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本机关于2017年6月7日对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杭州有限公司凯旋路门诊部进行监督检查:1、现场能出示《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口腔影像诊断、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射线装置明细为DRN600两台口腔牙片机、四肢骨密度仪;2、现场发现口腔CT、螺旋CT正在使用,处于通电状态;3、口腔医生李某某操作口腔CT,无佩戴个人剂量监测,无放射工作人员证,无进行健康体检;4、肖某、杨某某、张某三名医生不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017年6月29日,本机关对当事人涉嫌超范围开展CT诊疗活动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当事人超登记范围开展口腔CT、螺旋CT诊疗活动;口腔医生李某某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未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张某未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4 |
决定机关 | 区卫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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