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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城法罚字[2019]第11005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望景置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2月26日10时36分我局西湖留下中队孙学谦、林雁、胡红卫通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望景置业有限公司在西湖区留下街道屏新路铂悦城前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进行检查。经查,被污染的路面长70米,宽1米,面积合计为70平方米。该公司已按照规定在工地出入口设置了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在执法队员指正后,立即进行了整改。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有取证照片9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7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