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越公(迪)行罚决字[2019]5296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高新区百草园足浴中心未采用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6月12日上午10时,迪荡民警对绍兴高新区百草园足浴中心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绍兴高新区百草园足浴中心店的IP为192.168.100.1的无线路由器向不特定人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可浏览境内外网站,且无任何安全认证措施,未保存上人员信息及上网信息日志,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2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迪荡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