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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卫公罚〔2018〕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高新区百草园足浴中心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绍兴高新区百草园足浴中心,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姓名:桑煜。本机关依法查明,2018年6月7日,绍兴高新区百草园足浴中心提供给顾客的用品用具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5
    决定机关 区卫计局
    法定代表人 桑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