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四川豆瓣酱的后熟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0710011519.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1313745B 公开(公告)日 2012-05-02
申请公布号 CN101313745B 申请公布日 2012-05-02
分类号 A23L1/24(2006.01)I;A23L1/221(2006.01)I 分类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发明人 赵君哲 申请(专利权)人 抚顺独凤轩骨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抚顺宏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抚顺市独凤轩食品有限公司;赵君哲;抚顺独凤轩骨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113122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四川豆瓣酱的后熟方法,首先用公知的方法制取发酵好的豆瓣和辣椒酱,所用物料的重量份数为:豆瓣:100、辣椒酱:200~900、水:0~120;将上述物料混合均匀,投入保温槽中;升温至60±5℃,保温3~4天;将产品冷却至40℃以下包装。本发明大大加速了豆瓣酱的后熟过程,将原来后熟阶段(晒酱)的生产效率提高15~20倍;产品色、香、味优良,炒酱后产品更香,且没有原来产品的不良苦味;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卫生条件也极大地改善,可以机械化、规模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