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嘉桐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查明,2022年1月7日9时23分左右,当事人桐乡市同信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浙FG809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桐乡市桐星混凝土有限公司装运混凝土砂浆至桐乡市梧桐街道广福路庆丰社区卫生服务站对面的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工地过程中,将混凝土砂浆遗撒在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与梧桐大街交叉口东侧及北侧道路上,遗撒损害城市道路面积312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关于损害城市道路的相关裁量规定,本机关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于一日内恢复城市道路原状,并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16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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