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川银监罚字〔20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后管理不严,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他行贷款、流入股市、归他人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1-01-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向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