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易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2MA****4P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4民初8602号 |
案号 | (2021)辽0104执14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辽宁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易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向原告辽宁兰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付车辆维修款项93173元;二、被告沈阳易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向原告辽宁兰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付逾期付款利息(以93173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存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08元,减半收取1104元、保全费983元、公告费260元,共计2347元由被告沈阳易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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