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铁建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34****204T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283民初6745号
    案号 (2017)苏1283执385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1-01
    发布日期 2018-01-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璐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亚凯借款人民币5000000元。 二、被告中铁建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中3000000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上述款项中2000000元的给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黄亚凯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400元,由被告纪璐坤、中铁建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两被告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加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6800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79369913453;行号:104312800123)。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