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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县运罚决字[2019]第33022651191000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海县甬石东南石化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0月10日14时35分,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宁海县甬石东南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违法嫌疑,于是对公司的法人林樟槐制作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后发现:2019年9月29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所属车辆携带的安全卡不齐全、企业违法动态信息和统计分析制度无建立、专用停车场有破损情况。要求企业在国庆假期前完成。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在为车辆配备车辆的安全设施、设备,浙B.E8787车辆押运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宁海县甬石东南石化有限公司的行为因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1
    决定机关 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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