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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青处字(2019)第2920190015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919万元,罚款0.0505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0
    决定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钟红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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