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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扬州高登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文达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66201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1002民初324号
    案号 (2018)苏1002执46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26
    发布日期 2018-06-2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扬州考斯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扬州俊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从2014年1月10日起至还款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1678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2875元,由三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付,三被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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