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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昌工商处字〔2017〕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同意发送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0.5万元。三、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四、是否宽大处理:是。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4
    决定机关 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薛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