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扬邗)应急罚〔202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9 |
决定机关 | 扬州市邗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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