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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仪综执罚字〔202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圆(3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7
    决定机关 仪征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