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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罚处〔2020〕5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3218.58元;2、处罚款23000元,二项合计36218.58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沈汎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