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淮南市众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40056****48X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403民初393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64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解除购车合同;二、被告淮南市众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前退还原告苑辰龙预付车款人民币65545元,并补偿原告苑辰龙购车损失人民币8000元;三、被告淮南市众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前协助原告苑辰龙办理解除银行贷款按揭手续,并一次性退还原告苑辰龙已支付的三个月银行贷款人民币4416元,后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四、被告淮南市众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若未能按期按约如数履行以上还款义务,原告苑辰龙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24元,减半收取912元,由被告淮南市众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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