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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安监管罚〔2016〕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金鸡潭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基本情况:温州金鸡潭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2日上午,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位于某乡江某村金鸡潭矿山开展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山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涉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经初步调查,温州金鸡潭矿业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行为。2016年09月22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明,温州金鸡潭矿业有限公司在法人、安全员及矿区开拓系统发生重大变更后,该单位编制的矿山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开展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一)2016年09月22日,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份、《现场执法照片》4份。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15
    决定机关 区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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