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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琥珀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82MA****M90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682民初4245号
    案号 (2021)苏0682执31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9-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琥珀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迎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车辆保养维护服务费49396元及其迟延履行金(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服务费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5.7%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520元,由被告江苏琥珀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1040元(原告上诉费缴纳至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636100139171204,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被告上诉费缴纳至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2636100139171212,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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