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市监处字〔2020〕4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傻妹妹牌红薯淀粉3包;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22 |
决定机关 |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曾秋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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