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诸综执罚决〔2020〕000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于2019年12月30日前自行拆除擅自搭建的钢棚,总面积94.4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9
    决定机关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