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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北银监罚决字〔2017〕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招商银行淮北分行未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信贷资金进行跟踪和管理,致使信贷资金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八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淮北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吕杰(代为履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