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09****797D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6民初5342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87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11-0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邦安(天津)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21,666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式: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21,66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67元,由被告天津中节能智能玻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邦安(天津)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