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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320180019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价格管理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二氧化硫环保电价加价款9664.5元(644.3MWh×1000×0.015元)。(二)没收氮氧化物环保电价加价款20964.1元(2096.41MWh×1000×0.01元)。以上没收金额总计30628.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3
    决定机关 上海市物价局
    法定代表人 奚力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