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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建稽罚决〔2019〕第A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你单位存在勘察、设计未依法招标的违法行为。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勘察、设计未依法招标行为合并处46946.31元(四万六千九百四十六元三角一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3
    决定机关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