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90044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平台类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10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4 |
决定机关 |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仇文彬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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