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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独林罚决字[2020]第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于2021年11月19日前补植复绿;2.处以6521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独山县林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