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台山)食药监药罚〔2014〕JL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假药(牡丹皮)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640.30元;2、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9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2-09
    决定机关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