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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0〕0620190020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零售许可证零售酒类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5.854534万元,罚款0.1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8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林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