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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建罚字(2019)第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行政处罚内容 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8
    决定机关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