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1]002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2月04日09时5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华强路198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侯英华驾驶桂AS2058-厢式货车,该车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有效期到2020年5月止,该车于2020年11月30日去做的检测,以月份检测评定期为单元,按次月第一天起算,车辆维护及技术等级已超期。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违法信息告知表1份、询问笔录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检验报告1份、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情况说明1份、视听资料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2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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