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摄像头升降机构及警务终端智能头盔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21156425.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9268807U 公开(公告)日 2019-08-20
申请公布号 CN209268807U 申请公布日 2019-08-20
分类号 A42B3/04(2006.01)I; A42B3/28(2006.01)I; A42B3/32(2006.01)I 分类 帽类制品;
发明人 李风波; 王昇; 蔡隽; 杜超; 李睿琴; 李睿智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钜星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上海钜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00021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3101室-010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头升降机构,定位板底部具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滑槽,运动板在滑槽内水平滑动;定位板的一侧具有贯穿上下的底座槽,摄像头座在底座槽内上下移动;摄像头马达具有输出齿轮;运动板的下部具有齿条,齿条与输出齿轮啮合;运动板的下方具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斜面压板;摄像头座的下端穿过定位板的底座槽,摄像头座底部的两侧对称设置斜面凸台。其优点在于不使用时使摄像头降入头盔中,并且具有防水结构,可以保护镜头和内部电子电路,增长全景摄像头的工作寿命和检修周期,从而保护头盔内部各功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头盔功能的可靠性。保障了警务人员在穿戴警务终端智能头盔工作时的执勤能力,从而提升警务人员执勤能力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