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顺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72****2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112民初6196号
    案号 (2020)粤0112执51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6-0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广州市顺安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源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返还安全保证金10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100000元为本金,从2017年8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vip